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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高校学费自主定

作者:中国民教网 2022/3/24 12:47:23 来源:教育部 浏览:


2017年6月23日,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前夕,陕西省物价局、陕西省财政厅、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《陕西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》,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学生报考之前,了解我省高考公办高校的收费标准。
按照陕西省高招工作安排,7月30日至8月1日,将是我省本科三批、高职(专科)填报志愿时间。通常来说三批本科招生高校主要是民办高校(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)。那么,本科三批、高职(专科)收费情况如何呢?
>>自主定价已三年,今年个别学校学费有调整
记者了解到,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,我省民办高校(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)学费实行备案制,由学校自主定价。在当年陕西省物件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也特别强调,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,我省民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学费、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,抄送价格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,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。收费标准实行“新生新办法,老生老办法”,原有在校学生仍按入学时的学费标准及原住宿费标准执行。也就是说,2015年前入学新生,相关费用按照入学时标准收取,直至毕业。
和2015年以前相比,2015年秋季学期、2016年秋季学期,我省民办高校多数学校学费都有30%—50%涨幅。根据各高校公布的2017年收费标准来看,2017年和2016年水平大致相当,极个别学校调整了学费。
>>严格收费申报程序和公示制度,严禁违规收费
综合多个文件记者发现,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,我省民办高校学费实行备案制由学校自主定价后,2016年、2017年,我省物价和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反复强调,民办高校应严格执行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》。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,收费标准公示后再行提价或另立项目、分解收费等行为将严惩。
主管部门强调,对于高校收费,民办高校收费需要严格遵守《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规范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等精神,必须严格执行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》。在招生宣传和新生入学报到期间,应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执行时间、收费范围、退费政策和收费减免规定、学校投诉电话等。凡已通过新闻媒体、学校网站(公示栏)、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汇编、招生咨询会、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的学校,必须按公示的标准收费,不得再行提高收费标准。另外,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,其学费按升入本科相同年级和专业学生的学费标准执行。
2016年5月,陕西省教育厅民教处发出《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补充通知》,主要针对民办普通高校、独立学院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中收费问题强调,如果民办高校在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时,收费标准“语焉不详”或者招生广告内容不实或“违禁”,将会被严惩。《补充通知》要求:各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中必须明确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退费相关规定,其中要注明学费是否经物价部门备案或核准,并写清楚学费备案或核准的时间;同时提供向物价主管部门抄送的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、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标准材料等。
2017年6月27日,陕西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《关于开展2017年“放心上民校”活动的通知》中的重点任务专门提到收费和退费。《通知》指出,规范收费、退费行为,严格收费申报程序和公示制度,严禁擅立名目违规收费;严格执行《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,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。
>>价格违法,可能影响招生计划和财政补贴
综合陕西省物价局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收费的多个文件(或通知),主管部门均表示,对民办普通高校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,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,收费标准公示后再行提高或另立项目、分解收费的行为;通过相互串通、价格垄断、价格同盟等方式,操纵收费,误导性标示、虚假宣传、诱导学生或家长等价格欺诈行为;采取违反自愿及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、代收费,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、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,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、公开曝光,并视情节减少招生计划和财政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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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高校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
综合我省物价、教育主管部门的多个相关文件,记者得知,民办高校(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)和民办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由各学校自主确定。按照要求,各高校确定的公寓收费标准必须抄送省物价局、教育厅。今后,若国家出台新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政策,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按照惯例,关于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实行“新生新办法,老生老办法”。因为我省民办高校收费是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实行高校自主定价,也就是说,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学生,住宿费将按照入学时标准收取,直至学生毕业。 对于2017年入学新生,将按照当年标准收取。
我省民办高校2017年学费和2016年相当
分析近年来收费趋势,我省民办高校2017年学费和2016年大致相当,少数学校收费有所调整。
2011年4月起,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,陕西民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政策。自当年秋季开学起,我省民办高校(含独立学院)招收的计划内学生最高学费标准为:高职生文法财经类、理工外语类、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、8000元和12000元;本科生文法财经类、理工外语类、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、12000元和15000元。到2012年,几乎所有高校均按照最高限价收取。
2013年、2014均执行和2011年相同标准。记者查阅相关文件,2012年到2014年,民办高校(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)住宿费标准没有改变过,也无大的调整。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,我省民办高校学费实行备案制由学校自主定价。当年,我省部分民办高校学费实际涨幅较最高限价政策期间上涨50%左右,学费较2011年—2014年间收费水平持平的仅仅是个别民办高校。
2016年,多数民办高校学费再次涨价,本科层次每生每年学费普遍超过万元。记者从西安部分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了解到,本科高校的专科学费每生每年均超过万元,视专业不同,会有几千元的差距,多数在每生每年12000-15000元之间。对于本科层次相关专业,视专业不同,多数高校收费集中在每生每年16000-19000元之间。艺术类专业,普遍在每生每年20000元左右。对于住宿费,由于学校条件不尽相同,多数高校住宿费集中在1200-5000元/每生/每年。
2017年,多数高校学费基本和2016年相同,个别高校调整了收费标准。民办高职院校,视专业不同,多数专业集中在每生每年8000-10000元。